2015年歐盟將出臺更加嚴厲規定管控CE認證標志的使用
青島歐科標準技術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15/2/9

CE認證標志是歐洲共同市場安全標志。CE是歐共體的拉丁文的縮寫,該識別標志表明產品符合歐盟安全、衛生、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規定。使用CE標志是歐盟成員對銷售產品的強制性要求。CE標志普遍應用于玩具、低壓電器、醫療設備、電訊終端(電話類)、自動衡器、電磁兼容、機械等產品。新法的最突出重點是加強CE認證標志的市場監督,具體措施包括強化歐盟各港口海關檢查進口商品的合格性的責任;規定加貼CE標志產品的合格評定活動由指定評估機構完成,授權評估機構通知歐盟各成員國的程序,規定每個成員國只設一個評估機構,其評估通知對整個歐洲地區均有效;規定生產商、分銷商、進口商的責任,細化合格評定程序的不同模塊。除此之外,新法還對CE認證標志的尺寸大小作了嚴格規定,無論CE認證標志被縮小或放大,和原比例規定有細微差別都將被視為誤用。
除上述法規的具體強化措施外,國內制造商和出口商須重點解讀新法規傳達的兩項信息:一是新法規為各成員國對誤用CE認證標志實施法律制裁提供了法律依據。二是歐盟委員會計劃對CE標志進行注冊,使該標志成為一個集體商標,商標形式將成為成員國當局市場監督和法律保障的新工具。上述兩條信息意味著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加貼CE標志,CE字體未使用圓圈形字母、CE標志高度小于5毫米等形狀和尺寸錯誤等以往大量存在的誤用和濫用現象,將受到成員國法律行動的嚴厲制止。新法規實施后,海關手續、授權政策和市場監督手段均需在2010年1月1日準備就緒。
按現行規定,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工業產品,必須貼有CE標志,否則不得上市銷售。玩具指令(88/378/EEC)、低電壓指令(73/23/EEC,2006/95/EC)等許多歐盟的重要指令均對CE認證標志作了要求。